前陣子看新聞,說廢死刑是民主國家的趨勢,還說台灣已經四年沒有執行過死刑,說的好像很驕傲………………

小弟有不一樣的看法:

第一、如果國家每年的治安越來越好,國民的道德品性也都很好,那這四年沒執行死刑真的該驕傲,反觀如果人民的道德品性越來越差(教育失敗),治安越來越敗壞,那是不是因為沒死刑,所以大家都可以無所忌諱的使壞?警察抓犯人有萬般無奈…………抓了又放,放了又犯…………

第二、一直在說人權,個人認為這個人權應該用在守法的人民身上,而不是用在傷害那些守法人民的人身上,尤其是惡意殺人的人,根本就不該給他們機會,如果說要用十個守法的人民去換回一個壞蛋浪子回頭(還不敢保證不會再犯),那我寧願犧牲一個壞掉的,也不要讓壞掉的去破壞其他好的。

第三、壞人被抓吃牢飯的費用,為何要我們納稅人出錢?他們除了被關外,是否耶該從事一些勞役的工作賺取自己的伙食住宿還有那些看守他們的警力、關他們的建築費用?這樣才合理。

第四、犯人關出來的再犯率很高,累犯除了加重刑責外,累犯到一定程度的我想也有必要與世隔絕,就讓他一輩子關著沒自由的工作養活自己就好(如同第三點給他們勞務做一輩子)。

法律應該是要保障守法的人民,而不是用來保護壞人,常看到壞人犯了罪,法律似乎都讓壞人沒得到應有的懲罰………難怪台灣治安越來越差,昨天又看到新聞,貨車司機被人追撞,被撞到的人殺了,還沒抓到犯人!現在路上紅綠燈常可以看到闖紅燈的人越來越多,還有誇張到下班時間,計程車闖紅燈硬擠要讓車流量很大的線道停下來讓”牠”過,那紅率燈要幹嘛?

該死的還是要讓他死,就如同鼠疫鼠役蟑螂帶來疾病,要撲殺的道理是一樣的,如果這些社會腫瘤不快點除掉,只會像滾雪球越滾越大,因為要學壞很容易,要學好太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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